2月24日上午,事件发酵三天后,货拉拉发布致歉声明,表示将由创始人兼CEO带头成立安全整改小组。自称为涉事女孩弟弟的微博用户“今夜的风格外喧嚣”也默默删除了悼文。关于货拉拉的赔偿金额,女孩家属表示“不方便说”。目前,涉事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无论事件结果如何,安全问题始终是悬在企业头上的利刃,可以造成伤害,也可成为武器。对于瞬息万变的商场来说,资本永远是稀缺的,问题是,用来换发展还是换安全。
这一点,无论是对本次事件的主人公——连续获得8次融资货拉拉来说,还是连续两起顺风车事件后提出all in安全、累计获得千亿融资、多次传出IPO消息的滴滴来说,或许都深有体会。
司机三次偏航后,女生“跳窗身亡”
关于“23岁女子租乘货拉拉途中跳窗身亡”一事,搜狐科技根据时间线,对事件发生过程进行了梳理。
2月6日,春节前夕,长沙一23岁女子车某通过货拉拉搬家,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她途中“跳窗”, 该订单服务司机周某随即拨打120送医,经过4个小时的手术抢救,当晚暂时脱离生命危险转至重症监护室。随后,该女子身体又出现多项恶化,期间医生曾向家属表达过“最好的情况也是植物人”等推断。
2月9日,司机曾被调查,在三天后被释放,理由是证据不足。
2月10日,该女子经抢救无效后不幸离世。
2月11日,根据货拉拉的表述,其与跳窗身亡女子家属进行第一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并约定春节后再谈。但家属否认了该说法,称“(2月)6日至8日之间,我们通过平台、公司电话、市民热线投诉等形式联系货拉拉都没有任何回应。直到警方通知,平台才有一名刘总和我们通电话,说是10日见面,但是没有见面,后续也没有联系。”
2月18日,春节假期结束后,货拉拉称再次与家属展开沟通,2月20日获得家属回应。
2月21日下午,一名微博ID为“今夜的风格外喧嚣”的用户,自称涉事女子的弟弟,质疑货拉拉车上没有录音、录像设备,并在搬家过程中3次偏航。
2月21日晚间,货拉拉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目前正在积极与家属约定商谈善后的时间。
当日,受害人叔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月6日,小莎通过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服务,平台给指派了一名周师傅,驾驶湘A·DA6557面包车赴约搬家。
他表示,在晚上9点14分,孩子还在跟其家人聊天,称行李都装好了,10分钟后还在跟公司同事聊工作内容,9点半(仅6分钟后),司机拨打120、110报警,称该女子“跳窗”。“说在曲苑路跳窗了,110赶到现场,地面有一滩血,我侄女也昏迷不醒,110把孩子送到了航天医院。”
另外,涉事女子叔叔表示,货拉拉的回应避实就虚,协商不成功的原因在其拒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态度。“会上我们才知道涉事司机在笔录中承认了三次偏航,而他们公司还是坚持说是自杀。”
2月23日,据新华网报道,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表示,“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另外,警方表示,在事发地并未发现刹车痕迹,说明该司机并未在女子“跳车”时减速。
涉事司机家属表示:“(双方)确实在车上有一点偏航的事情,说话语气不太好,或者是不那么委婉,导致女孩心里害怕或者恐惧,之所以想跳窗可能是想逃离,但是她并没想到会导致自己死亡。(司机与女孩)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包括网上说的那种(不轨)行为是绝对没有的。”
2月24日早间,货拉拉致歉,表示将由创始人兼CEO带头成立安全整改小组,并提出7项具体整改措施,包括强制全程录音、强化行程分享、扩大车载安全设备部署,包括车内、车外、货箱全程监控等。
截至目前,货拉拉已经取得女子家属的谅解,自称为该女子弟弟的“今夜的风格外喧嚣”也在微博上删除了此前发布的2篇悼文。
目前,警方尚未公布该事件的调查结果。
货拉拉&滴滴安全整改情况对比
网约车的安全问题,并非没有前车之鉴。如滴滴曾在400余天的时间里下线顺风车业务,同时上线车内录音功能,加强对司机审核等。在货拉拉2月24日发布的声明中,也公布了7项具体的安全整改方案。
尽管货运与客运在商业逻辑及安全合规上有所不同,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货拉拉与滴滴在安全层面上线的功能、资源及人力投入等方面仍有可对比之处。下表是两者在上述事项上的异同,搜狐科技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制表/搜狐科技
制表/搜狐科技
(*黑色表示目前该功能或计划正在实施,红色表示未上线,灰色表示已下线。研发周期计算方式:货拉拉从2月22日舆情开始发酵时开始计算,滴滴分别从5月6日、8月24日两起恶性事件发生时开始计算。)
具体到本次事件中,货拉拉在安全上最值得讨论的问题集中在“车内录音、录像功能的缺失”以及“在司机偏航后未能有提示或制止行为”。
涉事女子家属表示,曾经想通过车上或货拉拉APP上的录音、录像查看事发当时情况,但货拉拉方面表示平台并无此功能。
车内录音、录像功能系滴滴首创,在上线之初曾遭到包括司机在内的多方吐槽,有司机称“要花很多的流量,太贵了”,但也司机支持,认为录音会给自己申诉提供便利,如“乘客要求走应急车道,我不同意,如果没有录音就可能会被她给差评也无处申辩。”
另外,人们也普遍质疑录音会对用户隐私造成侵犯,“以后再也不能在车上闲聊了”。 不过,尽管上线之初遭受多方质疑。现如今车内录音已经被人们默认为“网约车标配”。
货拉拉未像滴滴一样,强制司机使用录音功能,可以从商业逻辑上解释:不同于滴滴的纯抽佣模式,货拉拉采用的是会员制+抽佣结合的模式,类似于出租车公司的“份子钱”,即司机通过缴纳会费获取订单,交钱越多,级别越高,可以免抽成的订单也就越多。如199元/月的档位每天可免抽佣一单,499元/月的档位每天可免抽成3单,在达到免抽成的订单数后,司机依旧会被抽取订单价15%的佣金。699元/月才可以全部免抽成。
这种模式虽然可以让公司维持较好的现金流,但因为司机也是货拉拉的“客户”,因此平台对司机的规制会相对偏弱。
而关于本次事件中的偏航问题,有货拉拉司机称这是很常见的现象,货拉拉的导航和正常地图导航如高德“90%不一致”。据该司机介绍,货拉拉是根据里程计算运费,如果按照最近距离计费,则更容易成单,但也会让司机“吃亏”,自己就经常“被吃公里”。
另外,货拉拉在司机准入上也饱受诟病。在货拉拉App司机版注册后,就会有平台客服联系,之后在线下会对司机进行半天左右的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如何使用软件、如何接单等。此外,司机还要交300元加盟费和1000元押金。
不过,据中新经纬报道,货拉拉的这套司机准入门槛并不严格,一方面,“所谓培训、其实就是去办理入职手续和交钱”;另一方面,有代办中介可以让“有污点、上过黑名单、被封号”的司机再次通过注册,同时,中介也可以给评分较低的司机“刷分”,使其更容易接单。另外,货拉拉也曾因为车辆没有营运资格、客车拉货等行为被交警多次处罚。
在货拉拉的后续整改措施中,提及了将提升司机准入门槛,但当搜狐科技询问其具体细则时,对方未予回复。
除了本次事件外,也曾有女性用户使用货拉拉出现安全隐患的事件。2018年,一杭州女孩使用货拉拉搬家后,被司机通过微信骚扰、威胁和谩骂,因司机知道其新住址,受到惊吓的女孩在酒店住了二十多天。
要安全还是要发展?
与货拉拉类似,在连续两起女孩被害案后,滴滴曾成为舆论声讨的对象,上市计划也和顺风车一起被按下了“暂停键”。
据媒体报道,2018年滴滴全年亏损109亿元人民币,而事件发生前,顺风车是滴滴当时唯一盈利的业务。顺风车事件彻底“打疼”了滴滴,随后在安全方面上线了一系列举措并投入巨额费用。在亏损背景下,仅2019、2020两年,滴滴在安全上的投入累计超过50亿元。
就在货拉拉事件舆论发酵前后,滴滴召开了自2019年起每年一度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署仪式”,立下了“安全军令状”,表示谁主管谁负责,如果触及红线,相关主管将被扣奖金、开除并追责。
有不少司机向搜狐科技表示,近几年来,滴滴平台对于司机的审核变得“越来越繁琐”,包括安全知识测试、人脸识别等。仅在司机准入环节,根据滴滴提供的数据,截至去年底,滴滴顺风车全年共驳回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车主约68万人,对驾驶证超分、车辆未按时年检的车主采取暂停服务措施28万次。
不过,在安全上的重点投入也换来了滴滴近两年的平稳发展,去年5月,滴滴总裁柳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司的核心业务(网约车)已经盈利。
而对于货拉拉来说,目前同样正处于F轮融资的关键时刻。
今年1月,有媒体报道称货拉拉即将完成F轮15亿美元融资,由老股东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和高瓴资本领投,博裕资本、老虎基金等机构跟投。此轮融资后,货拉拉最新估值达100亿美元。
2020年12月,货拉拉宣布完成5.15亿美元的E轮融资,由红杉资本中国基金领投,高瓴资本、顺为资本等老股东跟投。
时隔1个月两次传出融资,此前已经累计8轮融资,货拉拉似乎已经走到了IPO前夕。据全天候科技报道,货拉拉计划于今年下半年IPO,摩根大通和摩根士丹利给出了300亿美元,而即将完成的15亿美元融资,则为货拉拉Pre-IPO轮融资。至于本次事件是否会成为IPO的拦路虎,还要看货拉拉具体的安全整改情况。
法律人士:货拉拉是否担责要看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关于货拉拉事件中的相关责任判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高同武对搜狐科技表示,货拉拉是否尽到相应安全保障义务、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交易安全,是判定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关键点。相关责任的判定,可以遵循《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民法典》等法律条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也表示,货拉拉作为平台提供的是信息撮合服务,是第三方货运平台。“货拉拉与司机是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关系,并非雇佣关系,发生事故平台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看平台是否尽到相应安全保障义务。”
聚焦到本案中,高同武表示,货拉拉是否对司机周某春的营运资质进行审核、是否在实际承运车辆上安装录音、录像等安全保障设备、是否对司机偏航予以纠正,是否在货拉拉APP设置紧急联系人或紧急报警等急救通讯方式等,都是判定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衡量标准。“根据现已披露的案件细节,上述措施货拉拉均未做到,从而未能依法履行对平台用户的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不过,货拉拉公司于23日下午取得家属谅解,表示将与家属一起妥善处置善后事宜,并公布了多项整改措施。该声明同时表示,货拉拉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不过,尽管“致歉态度诚恳”,但在货拉拉App的“法律条款”界面中,涉嫌“甩锅消费者”的“流氓条款”并未有修改。
根据《货拉拉网络货运服务协议》显示:“10.9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最大范围内,货拉拉仅为货物装载到车辆上至运达订单指定目的地期间因货拉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阁下任何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货拉拉在本协议项下向估下承担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侵权、错误陈述)总金额不超过阁下当次订单货运费用的三倍或者人民币壹仟元(较低者为准)。10.10阁下同意并确认,阁下及/或任何第三方在托运货物装卸过程中受到的任何人身伤害及/或财产损害,均与货拉拉无关,货拉拉不承担任何责任。”高同武表示:“根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货拉拉这项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本案另一个需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涉事司机周某春。高同武表示,在《货拉拉用户协议》中,货拉拉称公司仅是平台用户与参与运输的面包车、货车方货运信息的中介服务提供者,而并非承运人,因此本案中与女子建立运输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方系实际承运人司机周某春。
关于司机可能面临的处罚,高同武对搜狐科技表示,就目前媒体报道的信息,车辆存在偏航、司机与女子发生争执、车窗打开车门反锁、车速较高且无刹车痕迹等与案件定性相关信息。司机能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关键点在于司机是否存在过失。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该罪成立客观方面要求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
高同武表示,根据本案披露的证据来看,司机对女子跳窗行为的危险性完全可以预见,而且司机作为承运人将女孩和货物送达目的地为职务行为,对女子跳窗这一危险行为负有阻止义务,司机与女子在车内发生争吵至女子产生跳窗行为之间,一定有一系列预备动作,例如,解开安全带、打开车窗、跳等行为。但司机并没有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以致发生女子跳窗导致死亡的结果,女子对跳窗同样具有过失,但不影响司机对此结果应负的法律责任,司机可能面临被追究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结合该女子落地时为后脑先着地,也有部分网友猜测该女子可能是被司机推下。
高同武分析称,如果上述猜测成立,由媒体曝光的涉事货拉拉出事前1分钟监控视频可知,事发附近工厂东门和南门路段间隔约260米,涉事车辆经过此路段共用时20秒,推断车辆行驶速度约40km/h——50km/h。应当可以预见,在如此高速行驶的情况下将人推下车很可能产生使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司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不过这要根据相关证据、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来确定具体罪名。
截至目前,本案还在侦查之中,案件尚未最后定性,证据多为司机个人供述。“至于报案地是否为第一现场、女子死亡原因等案件具体情况,需现场勘查、司法鉴定等相关证据,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认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审理进行定罪量刑,依法做出判决。”高同武说。